功勋计算方法:
1.星海军部成员每月按军衔和职务自动增加功勋(士官为2点,尉官为5点,校官为10点,将官为30点,二级部门长官功勋每月增加50点,三级部门长官每月功勋增加40点,各区区长待遇低于第三级部门长官一级;副官的功勋每月增加值为10点)失踪军部成员每月功勋减少500点,连续2个月失踪者视为死亡(连续一个月无故失去联系者视为失踪)
2.星海军部成员可以完成任务以获得功勋。任务的功勋值由其二级部门长官制定并由组织部审核。按任务的>完成情况,功勋值作相应调整(浮动范围在+100%-50%)。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任务的,可以申请延长任务期限(最大值不超过原任务时限的25%)。无法完成任务者依情况扣除部分功勋(依照任务完成度和实际情况在10-500点之间浮动);拒绝执行上级命令者,上报有关主管,视情节轻重由组织部提出处罚办法,请示凯撒后执行;
3.活跃军部成员其功勋增加100点(活跃会员由二级部门长官来评选,最高不超过本部门人数的50%;参加星海组织活动者增加20点功勋);
4.对于星海有特殊贡献者,双倍增加其任务的功勋(功勋值由组织部和其所在部门二级长官商议,若功勋值>大于500点须上报凯撒审批);
5.对星海造成直接或潜在损害者视其情节由组织部附带处罚意见上报凯撒,通过后实施处罚。 |
0新兵
50下士
100中士
200上士
500少尉
700中尉
1000上尉
2000少校
4000中校
7000上校
15000准将
80000少将
150000中将
220000上将 |